文/和生
(作者和生,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青年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南方医科大学一名教师因救人上课迟到受处分,引发热议。
据悉,今年5月,2019临床医学班级《Pediatrics》课程上课前,授课老师俞莉发现其科室的患儿病情危重,疑似脑出血,死亡风险高,遂留下来紧急处理,导致未能及时赶到教室,上课迟到29分钟。最终被认定为教学差错,予以扣除当月奖金2000元、全校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事件曝光后,网友纷纷表示:因为治病救人而迟到不该受处罚。目前,对于这一争议,该校回应称正在了解核实情况。而在事件发酵后,俞莉也已停诊,院方称“可能是医生个人有什么事情或安排”。
该事件的核心冲突点在于,学校对于一个紧急救助病人的医生,是否还要严肃执行校规。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学事故(差错)审定及处理办法》文件规定,“因上课不守时(迟到、早退、中途离场)造成授课时间延误在15分钟~30分钟的,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如因特殊情况发生教学事故(差错),则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可以看到,也许学校考虑到教师因救人而出现上课迟到,没有被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已经算是网开一面、从轻处理。但罚款2000元以及取消评优资格的处罚,依然不算轻,这也是无法说服网友的原因。为何一个坚持抢救病人的医生,不仅没有受到赞扬,反而受到处罚,这既不公正、也不合乎情理。
校方严格执行校规本没有错,严明校规校纪是维护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益的重要方式。但校规校纪严格执行的本意,是约束、惩戒错误的行为,而非扼杀善意的正确的行为。这就需要在处理具体事件时,充分考虑到特殊情况,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灵活处理、柔性处置,做到既维护校规的严肃性,又体现对教师善举的尊重和表彰。
当然,对医科类大学而言,或许对临危急救这类的事情并不鲜见。因为教师很多由医生兼任,协调好医院治病与学校教学的工作本该是分内事。但这也不能不考虑临危救人的特殊情况。面对学生上课与抢救生命,医生该作何选择,事实显而易见。正如南方医科大学在最开始回应中所称的那样:生命至上、救死扶伤优先是我们始终坚持的价值理念。严格执行校规也不能枉顾“救死扶伤”原则。
因此,针对此类事件,学校应该在校规执行上,设置更多的弹性空间,不要僵硬地执行。尤其是事件涉及的医科类学校,需要加入更多人性化的考量,在是非面前做好衡量,不能让治病救人者受了委屈、寒了心。这件事引发网友的热议,也正说明人人心中都有一杆公正的秤,学校的处罚是否合理人心自明。
在规则与人性的天平上寻求平衡并非易事。一所学校对一名教师的个人处罚能够扩大为公共事件,也需要引发对学校管理教育的反思,面对特殊事件,在兼顾刚性执行规则的同时,也要增加柔性的机制考量,最后给出合乎公正的处理结果。
眼下,南方医科大学应该尽快给出进一步应对方案,回应舆论争议,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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