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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的《正午江苏》报道了江苏省内各地对“中管华盈”汽车尾气清洁剂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消息。记者了解到,国内其他多地的执法部门也针对把尾气清洁剂当汽油用的所谓“新能源动力液”进行了集中查处。
记者5月初调查的时候,在中管华盈南京总部,一名男子宣称给南京临近的安徽马鞍山地区送他们的汽车尾气清洁剂。
送货男子:“我马上到马鞍山去,有另外车子送。数量多全是大车送,小车送不了。”
记者:“从哪里发货呢?”
送货男子:“从哪里发货我不清楚,公司安排。”
根据相关线索,安徽省马鞍山市应急管理部门在该市雨山区江南御花园、格林春天两个小区的门面房里,分别发现了中管华盈雨山区运营中心和中管华盈马鞍山运营中心。在暗访调查中,运营中心工作人员承认,他们这里也是分别花了十几万元加盟费之后成为中管华盈新能源的运营点,目前正在不断招募会员。
中管华盈马鞍山市雨山区运营中心工作人员:“可以替代92号、95号汽油,加了这个可以让车子跑,还可以清理积碳。”
记者:“多少钱一升?”
中管华盈马鞍山市雨山区运营中心工作人员:“我们现在活动体验价是按照会员价格体验,6元/升,体验3次。我们是会员制,交5000元的会员是5元/升,交10000元的会员是4元/升。”
店内摆放着几十个已经加注完的空桶。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他们这里的生意很好,每天都有不少车辆来加注。不过她声称,她的这种行为不叫买卖,而是服务网点式的积分兑换。
中管华盈马鞍山市雨山区运营中心工作人员:“我这边一天出30箱左右,一箱20升。每天差不多有五六百升的量,都是会员过来拿货。我们是公司的服务网点,会员充值什么的都充到公司,公司只给我们积分。比如我这边没有货了,要用积分跟公司兑换货,不是用钱。”
掌握相关网点的经营行为后,5月21日,马鞍山市应急、公安、市场等部门组织力量对上述两家网点进行处理。执法部门表示,这些所谓的“新能源动力液”本质上是甲醇燃料,并非专门针对普通汽车使用。而且它属于易燃危险化学品,在小区门面房等场所经营并不符合条件。店家也不具备危化品经营资质,涉嫌非法经营和存储危险化学品。目前,上述货品已经被马鞍山市雨山区应急管理局暂扣。
在广东佛山,当地应急管理局通报,核查发现中管华盈公司以商铺、店铺等为经营主体,涉嫌违规推广销售所谓“新能源动力液”,涉嫌存在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 该局将加强对辖区相似经营场所的排查整治,抽检、查验类似“新能源动力液”的产品,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
在湖南省应急管理厅近期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中,姚某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案赫然在列。2月29日,吉首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市场监管局对中管华盈某服务中心检查 ,发现姚某正在经营中管华盈汽车尾气清洁剂,姚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涉嫌危险作业罪。根据有关规定,3月13日,吉首市应急管理局将案件有关资料和证据移交吉首市公安局。3月15日,吉首市公安局对姚某非法经营储存多种危险 化学品混合物案立案侦查。3月27日,吉首市公安局侦查结束,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中管华盈汽车尾气清洁剂属于一类易燃危险化学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活动属于违法行为,轻则罚款、重则追究刑事责任。不论是在金钱投资消费层面,还是在安全生产层面,大家一定要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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