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夜查行动

2024年05月24日 18:44:42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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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下午,江苏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发布公告,要求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各地闻令而动,当夜立即开展集中查处行动。

【曝光隐患 架空层乱停等现象时有发生】

镇江市在检查中发现,某小区架空层内停放了多辆电动自行车,不仅未进行防火分隔,也没有设置喷淋系统,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人员表示,架空层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必须与公共门厅、楼梯间施行防火分隔,否则一旦失火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镇江消防救援支队宣传科科长庆经纬现场指出,电动车停在这个地方,万一起火了,就会烧起来,温度达到一千两百摄氏度,周围的温度可能达到六七百摄氏度,会引燃其他电动车。

当晚,检查组在淮安检查时还发现擅自改装电动车、电动车遮挡室内消火栓等情况。淮安清江浦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陶潇现场指出,灭火器和消火栓就被电动车给遮挡住了,如果要使用的话就比较困难,影响了扑救初期火灾的时间。

据了解,此次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夜查行动重点围绕: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五方面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检查人员督促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同时,加大自查自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居民讲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宿迁消防救援支队宿豫大队监督员唐伟说,楼道是疏散走道,停放电动自行车、包括小孩玩具车,在一定程度上看似没有危险,一旦发生火灾的话,肯定会起大量的浓烟,这对人的生命也是没有保障的。

【从严查处 禁止“进楼入户”“飞线充电”】

消防部门提醒,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充电,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屡劝不改、屡改屡犯的有关个人和非法改装等问题,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毕然 杨国 冯源 丁峰 耿润方 徐梦璐 连云港台 淮安台 宿迁台 无锡台 徐州台 常州台 泰兴台 通州台 启东台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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