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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一批新规也将落地施行,涉及国家秘密、非银支付、出入境等。
【完善国家秘密审核制度】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自5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吸收了一些工作实践中定密和解密的成熟做法,包括完善国家秘密审核制度,将定期审核修改为每年审核,并明确了未履行解密审核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压实定密机关、单位主体责任。
【促进非银行支付机构健康发展】
5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施行。《条例》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与用户签订支付服务协议,其条款应当按照公平原则拟定;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保障用户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不得将相关核心业务和技术服务委托第三方处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首次对社会组织名称进行统一规定】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办法》首次对社会组织名称管理作出统一规定,其中明确,行(事)业领域不得使用“第一”“最高”“国家级”等具有误导性的文字,但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规定社会团体名称一般不以自然人姓名命名;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以自然人姓名作为字号的,需经该自然人同意。
【20个城市实行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全程网办”】
5月6日起,国家移民管理局正式实施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若干政策措施,包括南京在内的20个试点城市的16周岁以上户籍居民,除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外,只要曾经申领过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且仍在有效期内,就可以网上申请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真正实现“一次都不跑”。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高涵 杨时盛 杨国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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