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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城市更新领域的支持力度,近日,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住建厅、省委金融办印发《江苏省“城新贷”财政贴息实施方案》,对城市更新重点领域和建筑市政领域设备更新中长期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根据方案,2024年,“城新贷”总规模不超过400亿元,先贷先得,用完即止。省财政统筹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4亿元,对使用"城新贷"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给予贴息。
此次政策采取“先付息后补贴、免申即享”的原则,由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对项目进行联合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城新贷”,省财政在规定期限内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并鼓励设区市、县(市)对享受省级贴息的项目给予配套贴息。
据测算,省财政按1个百分点进行贷款贴息,按年补贴4亿元计算,可至少带动当年新增投资570亿元,放大效应达140倍;贷款企业可减少利息负担1/3左右,如省市联动,则可减轻利息负担2/3以上。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艺 章斌炜 龚俊杰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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