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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省公布《江苏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目录包括编制江苏省农业强省建设规划、制定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和行动纲要(2023-2035年)、制定江苏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制定江苏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制定全省国际航空货运发展指导意见等9项。
根据要求,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策草案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省政府办公厅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沈杨 冯水清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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