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评论员
在武汉,70%以上的国土面积在乡村,210多万常住人口在农村。武汉探索超大城市治理新路子,“乡村善治”是题中应有之义。我们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水平,不断筑牢超大城市治理基础。
要坚持党建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关键在党。”乡村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在乡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必须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持续增强乡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发挥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作用,更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农民群众和各类组织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
要推动资源下沉。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时强调“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优势就是把城乡社区基础筑牢”,要求把更多资源下沉到社区。我们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让基层有钱办事、有人干事。武汉科教人才资源富集,要素资源丰富,要积极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企业家下乡,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农村基层锻炼,在希望的田野上干事兴业。
要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群众既是乡村振兴的直接受益者,也是乡村治理和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要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发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和美乡村,防止大包大揽,避免形成“干部干、群众看”的局面。
城市和乡村在治理中既要一体统筹规划,又要充分考虑到城乡特色和风格。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必能不断以乡村善治夯实国家治理基础,必能助力“大城之治”,走出具有武汉特色的超大城市治理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