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24年01月15日 18:31:45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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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月15日获悉,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苏自本月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2490元;二类地区2260元;三类地区20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24元;二类地区22元;三类地区20元。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此外,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这些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投诉举报,也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浦沫瀚 李泽灏 章斌炜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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