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苏兴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以下简称粮食安全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这部旨在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法律共11章74条,包括总则、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加工、粮食应急、粮食节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以法治护航,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将为增强发展的安全性稳定性、把稳强国复兴主动权提供坚实支撑。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提出了新粮食安全观,确立了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引领推动了粮食安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越走越宽广。刚刚过去的2023年,全国粮食总产量13908.2亿斤,比上年增加177.6亿斤,增长1.3%,连续9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粮食生产实现“二十连丰”。对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4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国家粮食安全了,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才有基础。
保障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课题,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在任何时候都是真理。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国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统筹利用国内、国际的市场和资源,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粮食供给保障体系,提升粮食供给能力和质量安全。以法治护航,必将为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等等。前进道路上,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我们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底气就会更足,奋进新征程的步履就会更加坚实。
当前,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总体较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充足,市场供应充裕。不过,我国也面临着耕地总量有限、粮食稳产增产难度加大等挑战,粮食供求紧平衡态势长期存在,在这样的背景下,需要进一步凝聚合力。粮食安全保障法明确国家建立粮食安全责任制,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地方政府承担具体责任,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协同配合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与此同时,该法还明确政府部门、粮食生产经营者、企事业单位、学会协会及公民个人、家庭等有关主体的节约义务,有利于全方位、全过程推进粮食节约,在节粮、减损两端同时发力,耕好“无形良田”。我们坚信,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必将把大国粮仓的根基夯得更实。
“五谷者,万民之命,国之重宝。”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对于坚持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健全完善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制度,强化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以法治护航,坚决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我们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依靠自身力量把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上,胜利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历史伟业!(苏兴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