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4日 13:28:18 | 来源:荔枝新闻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video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明确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目前,江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下发通知,并督促各相关经营主体,要求尽快撤下"生鲜灯"、改成普通照明灯具。违者将面临警告、责令整改,或5000元~3万元不等的处罚。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今日聚焦
新闻排行
layer 分享
layer 评论
layer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