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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至14日,全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在常州市召开。接下来,自然资源部门将紧紧围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工作定位,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会上,江苏等6个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交流了法治工作情况。江苏自然资源丰富,国土开发强度较高。近年来,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在自然资源法治实施、监督、保障等方面积极开拓创新,不断夯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根基。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奉铭 周雷 汤琤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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