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29日),盐城市射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抽调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集中日查处违法行为1起,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收到良好效果。
执法人员检查船舶污染物“接转运”登记情况
为持续深入推进全县船舶和港口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断规范全县港口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射阳交通执法大队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集中日专项行动的通知》(苏交执法函〔2023〕115号)精神,重点检查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备、使用以及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等内容,形成对港口船舶污染防治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大震慑力。
深化船港联动、政企协同推进的工作模式,为全面加强县域船舶水污染物接转运闭环“船港城一体化”治理模式,实现“苏水安澜”奠定坚实基础。
执法人员检查船舶油污水登记记录情况
该大队执法人员在射阳县海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射阳县旭东装卸有限公司、射阳县登丰建材有限公司、射阳县东方砂石场4家码头企业对5艘船舶污染物解缴接收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积极向港口码头企业、船民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张贴宣传海报,努力提升企业、船民环保意识,促进依法经营,保护水体安全。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