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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走进《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泰州兴化市海德花园小区业主反映:楼栋闲置的管理用房被人买下,消防设施被拆除,此外,小区消防设施几乎都处于缺损、瘫痪状态。
【小区消防设施被拆除 安全隐患惹人忧】

泰州兴化市海德花园小区17栋业主:“6月初开始就听到楼下有装修,我们去看了一下,看到工人在拆除消防管道,拆逃生通道楼梯,拆掉一个楼梯,我们及时去阻止,假如我们没有去的话肯定是全部拆掉了。”

泰州兴化市海德花园小区17栋业主:“万一发生突发情况比如火灾,业主把消防管道全部拆掉了,逃生通道也砸掉了怎么办,验房有消防管道才可以验收成功,不是说她想拆就拆,如果你要拆就是要跟消防大队申请,还有拆了之后,你是怎么安装,怎么重新规划你的消防管道,完全没有什么图纸出来,就私自拆。”

小区业主介绍,17号楼二层的这处内部管理用房面积在300多平方米,里面原本铺设好的消防喷淋、消防管道、安全通道都已被人为破坏、拆除,焦急之下,业主多次向当地消防部门反映此事。

泰州兴化市海德花园小区17栋业主:“我第一次碰到消防大队,他说不可以拆,后面他又说可以拆。”
早已铺设好的消防设施为什么要人为拆除呢?记者联系到这处管理用房的产权所有人沈女士。沈女士称,这处房产她是在今年初购得,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

当事人沈女士说:“住宅不需要有消防,而且这个消防设施没有一点水,根本就没有用,最主要的是喷淋不通任何一户人家,我做住宅,住宅的话影响层高。”

当事人沈女士认为,自己已经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对于自己房产内的设施,有权自由处置。而对于沈女士的这种说法,小区其他业主并不认可,因为此前兴化市住建局对于这处内部管理用房的调查结论是:二层还有部分内部管理用房,未取得销售许可,也没有网签备案记录。

记者:“有没有到住建这边办什么手续?”
兴化市住建局信访办负责人:“没有办手续、备案、销售许可。说过了,都没有手续是管理用房。”
记者: “管理用房能不能卖?”
兴化市住建局信访办负责人:“按照道理是不可能出售,肯定违规。”
在调查中,小区业主还反映:小区内的消防设施几乎都是处于缺损、瘫痪状态,虽然也向当地消防部门反映多次,但一直无人过问。

泰州兴化市海德花园小区17栋业主:“地下室所有的消防管道设施4个,管道全部没有,所有的消火栓、灭火器全部过期了。我质问他,这个现状消防每年为什么会验收合格,当时消防大队的人过来,他没有回答。”
【兴化市消防:在装修过程中管不了!】
在兴化市消防救援大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小区业主拆除楼栋二层内的消防设施,他们已经去过现场调查核实,暂时管不了。

记者:“反映两个月了。”
兴化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不是说两个月了,我们知道这个事情,我们前期也已经反馈过。她拆喷淋,她在装修过程中,我们消防管不了,有一个过程,如果拆除之后她还要恢复,不管拆除对其它部位有没影响,她装修之后,她还要恢复,那就没有什么问题。”
记者:“她不恢复,她当住宅了。”
兴化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你不知道后期是什么一个情况。”
业主:“假如她在装修过程中着火了怎么办?”
兴化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装修过程中着火,装修过程中的事,我能保证哪边不着火吗?”
那么,业主私自拆除17号楼二层的消防管道、喷淋系统,究竟对楼栋整体的消防安全有没有影响呢?兴化市消防救援大队是这样回复的:“这个物业已经给我们肯定答复了,他们查过相关资料 ,这一块的喷淋拆除对楼上住房没有影响。”
记者:“你们有没有核实?”
兴化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不是说我们有没有核实,目前大家都处于初期调查的一个阶段,不是说所有事情都围绕这个事情在转。”
那对于业主们多次反映的海德花园小区消防设施几乎处于缺损、瘫痪状态,当地消防部门又为何没有及时责令整改呢?

兴化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你说人家申请公共维修基金来修这个东西,这个到哪个程度了?为什么不批下去?物业办说业主大会,业主说不同意用这个钱。”
记者:“那你们消防就没有办法了?”
兴化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那我们有什么办法。”
记者:“可以下强制整改通知书。”
兴化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我下给谁?”
记者:“物业。”
兴化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物业按照道理不好下整改通知书,因为小区的负责人,按照道理负责人是业主大会,是你们业主。”
记者:“那你发给业委会?”
兴化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业委会不管事。”
【现场回应:督促维修基金落实 解决消防隐患】
针对直播节目中泰州兴化市海德花园小区业主反映的消防问题,兴化市消防救援大队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现场作了回应。

兴化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杨帆说:“2022年6月份到今年,这个小区的物业已经多次提醒业主委员会,就小区的消防设施,以及其他一些需要维修的进行了提醒,提醒使用公共维修资金进行修理,同时也找了第三方进行了测算。最近一次拿出的预算是54万元,在6月份时候,业主委员大会没有通过这项提议。”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陈海华说:“我们《江苏省消防条例》也明确了维修基金的一个应急通道、绿色通道,不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去签字,因为关系到人命关天,所以我希望兴化大队要重视这个小区的消防隐患,督促当地的政府联合当地住建、民防、人防、消防来主动协调落实维修资金,解决好这个问题。”
小区消防问题,关系到每一位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我们希望主管部门切实督促小区业委会,尽快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乔一峰 高辉 谷金瑶 编辑/赵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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