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观察|保护赛虹桥:南京建邺检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23年08月10日 12:58:28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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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虹桥始建于明朝洪武年间,是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由于地处建邺、秦淮、雨花台三区交界处,很容易成为监管盲区,针对近期赛虹桥上出现的违章搭建和违规堆放问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8月9日,一场检察听证会在赛虹桥社区召开,就一些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评议。

  南京市建邺区人大代表黄艺:“我个人建议是可以考虑,三个辖区成立一个专门的赛虹桥文物保护的小组,由专门的小组成员来定期地向我们相关的单位,汇报一下我们文物保护相关的工作。”

  听证会上,文旅部门代表、街道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针对赛虹桥出现的违章搭建和违规堆放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评议。就如何更好地保护赛虹桥,这座有着600多年历史的文物出谋划策。

  2023年4月,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行动,组织志愿者对全区文物进行走访排查,两名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的学生在赛虹桥附近发现了问题。

  “益心为公”志愿者、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学生王晶说:“发现这个桥头西南侧位置有一处违建的门岗,桥头存在大量商户堆积的一些杂物,会影响文物历史风貌,所以我们当时勘查到这个现场之后,我们立即拍照取证。”

  收到线索后,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来到现场开展调查,通过电话沟通以及上门走访,赛虹桥街道表示,会及时调查核实所存在的问题。

  南京市雨花台区赛虹桥社区副主任梅桂喜说:“因为赛虹桥这边临近长虹路,长虹路有一个秦淮区银桥大市场,银桥大市场内部的空间比较狭小,很多经营户上货下货,放到长虹路的人行道上面来进行上货下货,存在一个占道经营的现象,然后也为周边居民出行带来一个不方便,这种现象确实是存在的。”

  今年4月26日,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向赛虹桥街道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张宇说:“我们在检察建议书中指出,这处简易门岗位于文物保护的主体范围之内,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是属于违规建设项目,同时桥头堆放了大量的杂物,我们建议赛虹桥街道依法履行城市管理和违建的监管职责。”

  6月2日,赛虹桥街道复函,认为长虹路361号大厦商户在桥头设置的简易门岗不属于违建,但会积极对桥头杂物进行清理。

  张宇表示:“赛虹桥街道给我们的复函中认为,这处简易门岗是不需要审批手续的,但是我们查阅了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的豁免清单,里面指出,只有小区内部的简易门岗不需要审批手续,赛虹桥周边的这处简易门岗是不属于小区内部的,仍然需要审批手续,是属于违建。更何况它位于我们的文物主体保护范围之内。随后,我们也对整改效果进行了查看,发现该处违建仍未拆除,并且周边堆放的杂物的清理效果不佳。”

  6月15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向江北新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张慧俊说:“行政公益诉讼最终目的是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赛虹桥周边长期存在违停、违建以及环境综合治理问题,我们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

  案件起诉当天,赛虹桥街道就对违建进行了拆除,对杂物进行了清理。7月下旬,建邺区检察院、文旅局等部门来到赛虹桥街道现场,查看整改情况,决定召开听证,就整改情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听证会当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来到赛虹桥现场对整改情况进行评议。

  南京市建邺区政协委员王大权说:“整改效果应该还是初步有成效,为了加强这个文物保护,我们也可以在这个桥的附近做一些宣传,向我们的居民或者市民讲解这是一个近700年的文物,希望大家保护。”

  综合各方对整改情况的评价,检察机关认为,行政机关已经依法履职、符合撤诉条件。随后,检察机关依法撤回了行政公益诉讼。

  张慧俊表示:“行政公益诉讼只是我们推动文物保护的一个手段,我们这个诉讼的目的已经实现,所以要撤回起诉。同时在撤回起诉之后,我们会积极地跟进赛虹桥周边的环境治理以及综合整治工作。”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戴春梅 熊玄 王从 编辑/赵黎静)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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