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愤网络发帖诋毁他人“小三” 结果被起诉还要公开道歉

2023年08月04日 21:07:01 | 来源:荔枝新闻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8月30日,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因网上辱骂他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

去年12月24日,覃某在短视频平台和微信朋友圈看到前妻的侄女杨某,发表了大量对其及现任妻子严某的侮辱性言论,内容粗俗,其中还出现覃某的姓氏、地址和公司名称等信息。

十年前,覃某已和前妻离婚。两年后与严某再婚并生育一女,家庭幸福和睦,但杨某一直为姑妈婚姻的破裂打抱不平。由于网上的信息不断被人点赞、转发,严某选择报警。警方调查后,对杨某予以行政处罚。

之后,覃某夫妇又将杨某起诉到法院。对此,杨某辩称所发内容并未体现原告的姓名等基本信息,无法与两原告关联,不构成名誉侵权。且自己已将发布内容删除,不存在侵权行为。

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原被告生活圈子有交叉,短视频平台会向周边人推送信息。虽未指出全名,但具体企业名称、特定姓氏的结合使当地一般人能够知悉为两原告。因此,被告在网上发布的不当文字对原告声誉造成一定影响。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这其中的名誉是指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社会评价。目前,杨某已在短视频平台、朋友圈发布道歉声明。

法官提醒:网络发言虽具虚拟性和隐蔽性,但会对他人造成真实持久的伤害。因此,务必谨言慎行,勿造谣生事、煽动网络暴力,否则定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零距离记者/刘舒 王瑞恒 荔枝新闻编辑/杨帆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