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枝杜鹃,号称是能枯木逢春、见证奇迹的干枝花,看上去是一丛干枝,但买回家插在水里,没几天就能开出鲜艳的花。它真正的名字叫“兴安杜鹃”,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今天(7月15日),记者从镇江句容市检察院获悉,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售卖这种花是违法行为,在花卉市场召开了一场特殊的听证会。
2021年10月,在镇江句容市经营花店的蒋某看到朋友圈里的批发商李某(另案处理)在出售干枝杜鹃,便花400元购买了50把。
2022年3月,南京警方发现了买卖野生兴安杜鹃的线索,研判数据显示蒋某涉案,将相关线索移交给了句容警方。蒋某接到公安通知后投案自首。
为了发挥这起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句容检察机关决定在当地花卉市场举行检察公开听证。
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鉴于蒋某收购数量较少,对野生植物资源的破坏较小,且系初犯、偶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情节,系犯罪情节轻微,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一致建议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野生植物是生物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持生态平衡意义重大。
“案小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如何能更好地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句容市检察院经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和花市经营者,决定在花卉市场举行检察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等参与公开听证,联合市司法局邀请当地“法律明白人”、花市经营者等20余人到场旁听,以期进一步提升民众保护野生植物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表示同意句容检察院的拟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蒋某也表示,“今后我一定会吸取教训,保证合法经营。”
听证会结束后,根据“护航现代化 建功新征程”讲百案、进千企、访万家法治宣传工作安排,检察官们和受邀人员围坐在一起,向他们宣传了野生植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并通过图示为他们讲解了分布在江苏的多种重点保护野生树种。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杨蓓 魏金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