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日前正式对外公布,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针对海外中国公民与机构安全和权益保护的行政法规,《条例》的实施将如何为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驾护航,又将如何进一步提升中国的领事保护工作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共27条,涵盖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的指导原则、工作机制、不同情形的处置方式、安全预防措施、公民责任义务以及支持保障措施等方面。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4日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外交部、教育部、司法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相关负责人,权威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有关情况。
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 细化相关措施
疫情前,中国连续多年保持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客源国地位。2019年,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达到1.55亿人次,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以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意愿迅速上升。目前,中国是全球重要的留学生生源国,留学目的地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截至2022年底,中国境外中资企业数量已经达到4.6万家,分布在全球190个国家和地区,境外企业中方员工超过150万人。
《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明确了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参与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如何共同落实好《条例》,切实维护海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与合法权益,来看相关部委的全面解析。
司法部
《条例》在总体思路上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坚持系统思维,明确各方面职责,强调预防和处置并重;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多措并举维护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正当权益;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各方面在领事保护与协助中的职责、义务。明确领事保护与协助受理方式以及履责的区域。规范领事保护与协助职责的情形和内容。加强风险防范和安全提醒。完善各方面的支持保障。
外交部
一方面指导驻外使领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另一方面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大人员、机构的经费保障。指导驻外使领馆做好驻在国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统计。持续关注全球安全形势变化,动态更新各国安全风险等级。引导人民群众准确看待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特别要牢固树立自己是“海外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同时,不断提高海外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文化和旅游部
充分发挥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的协调作用,加强与外交、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合作,共同落实好《条例》,保障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安全。继续在双边和多边旅游合作中加强旅游安全合作,推动与我主要旅游目的地建立旅游市场监管合作机制,敦促目的地政府旅游部门重视保护中国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为中国游客提供健全的服务和安全保障。
教育部
希望通过多种形式的行前培训,帮助留学人员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增强防范本领。此外,有效发挥出国留学人员安全风险预警机制作用,持续通过有关部门及驻外使领馆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定期梳理海外留学人员的安全事件,提醒留学人员增强防范意识,在外期间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呼吁打算出国留学的家长学生,还有学校和社会,一定要高度重视行前培训,积极参加,用心学习。
商务部
每年发布《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等公共产品,介绍相关国家地区的投资合作政策信息,提示有关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风险。制定发布《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加强教育培训。落实《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要求,对中国企业前往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开展业务进行管理,指导督促企业和人员做到危地不往、乱地不去。与相关国家商签投资保护协定,为中国企业和人员海外权益保障提供法律依据。
进一步提升领事保护工作水平
当前,海外安全形势复杂严峻。《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总结提炼我国长期以来开展领事保护与协助实践及制度化建设的经验成果,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细化相关措施,有利于提高相关工作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更好维护海外中国公民、企业和机构的安全与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