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等行为依法严惩,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释放出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的强烈信号。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与自媒体的蓬勃发展,促使网络空间形成了自主型、去中心化的信息传播秩序,这让网络上道德失范现象不时出现。从寻亲少年刘学州服药去世,到粉发女孩郑灵华抑郁离世,再到武汉被撞致死小学生的母亲坠楼身亡。当悲剧叠加悲剧,当舆论场出现铺天盖谴责网暴的浪潮时,正视并讨论这背后的集体诉求合乎情理。这些“网络暴力”已经成为一种社会之痛,而要刹住这种歪风,道德、法律、监管缺一不可!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语言既有分量、也有力量,运用不当,就会变成一把隐形的刀。因此,发言不可不慎。但相较于现实社会,网络空间的隐匿性,弱化了施暴者言行的边界感和责任感,加之流量思维作祟与经济利益驱使,导致一些的人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按键伤人”。网络不是矮化道德标准的“洼地”,对于这些网络暴力,我们在提高网民道德认知能力,构筑公民数字伦理的同时,也要增强对全社会维权意识的教育,畅通网络维权渠道。让受害者可以选择正确的方式维权,选择正确的心态面对,而不是做沉默的羔羊。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应当是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之上的。尽管我国尚无专门针对网络暴力的单行法律,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惩治网络暴力就无法可依。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均对侮辱、诽谤他人行为的处罚、量刑作出相应规定。2023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把“网络戾气”列为整治重点之一。近年全国两会上,多名代表委员也建议制定反网络暴力专项立法,两高报告也提及治理网络暴力。如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种种迹象表明,司法机关、主管部门等治理网络暴力的力度正在不断加大。
对于网暴,每个网络平台都有责任把控。某种程度上说,网暴的发生,与网络平台的“失守”有莫大关联。各平台针对区分言论和网络暴力的判定标准不同,许多内容需要相当程度的主观判断。同时,平台自带的商业属性导致在治理过程中缺乏严格审查机制,而这也给暴力言行的滋生提供了温床。因此,政府监管部门要压实监管责任,督促网站平台建立健全网暴预警预防机制,及时阻断恶意言论传播。去年11月,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要求网站平台建立健全网络暴力防治机制,压实主体责任。这也表明了监管部门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当然,平台也应当克服惰性主动作为,切实履行信息内容审核处理责任,弘扬好风气,清理攻击他人的言论。只有明确“权责边界”,才能让网络暴力无从滋生,让施暴者无地“现形”。
网络暴力,是一场没有鲜血却漫无止境的屠杀,别让语言成为害人利刃,让恶言杀人无形。把控好“言论边界”,也是在保护好“权利边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也不是道德低地,在讲究情绪自由、言论自由的今天我们仍要呼吁,别让言论自由成为网暴的借口,要“让法律长出‘牙齿’”加以严惩,切实维护好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为“按键伤人”画上“句号”。(望亭镇 吴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