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欣红
(作者胡欣红,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媒体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一则“郑州男子悬赏千万寻狗”的消息流传网络,引发网友关注。7月11日,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就此事发布警情通报。
经查,7月9日8时许,某传媒有限公司法人杨某冰为吸引关注,杜撰其于7月8日在郑州北龙湖附近丢失一条功勋犬,设置200万、1000万赏金等不实信息并发至网络社交平台,造成广泛传播。9日14时53分,公益人士马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使用微博账号@郑州流浪动物领养中心,将上述不实信息发布至网络公共平台,进一步扩大不良影响。9日19时许,杨某冰迫于舆论压力,指使其朋友王某联系发布该不实信息的部分自媒体和新闻媒体继续发布“狗已在警方协助下找到”等不实信息。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杨某冰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对马某、王某进行批评教育,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宠物走失之后,焦虑不已的主人经常会向“万能的朋友圈”求助,但“悬赏千万寻狗”的“大手笔”却鲜有听闻,也因此,这次寻狗事件引发轩然大波。其实,这则寻狗启事有很多疑点:究竟是怎么得到退役功勋犬的?出价千万是不是“噱头”?如果有人找到真的会履约吗?但鉴于@郑州流浪动物领养中心的转发,网友也就将信将疑了。随后,狗狗很快“找到了”,却因“只给了五千”的巨大落差,再度引发是否违约以及该如何担责等的争论。
警方的一则通报,真相水落石出。所谓为国家做出过巨大贡献的“功勋犬”走失竟然是杨某冰为吸引关注杜撰出来的。虽然此事看似没有造成直接损失,但很多人因为杨某冰的无中生有,主动或被动地卷入了围绕此事的诸多讨论,被戏耍愚弄了一番,因而激起了极大公愤。
沸沸扬扬的一场闹剧,杨某冰一度“成功”地引起了公众的关注。而这种博眼球和收割流量的行为,带来的却是社会信任和善意的严重稀释。信息时代,各种资讯满天飞,有些事情的真假本身就难以分辨。如果听任这种恶意造谣行为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公众恐怕会对所有看到的信息都产生习惯性怀疑。质疑精神是弥足珍贵的,但如果“什么都不信”,那将是极其可悲的。
“天价寻狗”闹剧终结了,相关人员也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但自媒体造谣乱象却值得引发深思。为了流量,一些自媒体无所不用其极,常常想方设法蹭热点,甚至不惜自导自演一些荒唐事,搅得舆论场里一地鸡毛,严重伤害网络生态。针对种种自媒体乱象,近日中央网信办发布通知,对各地网信主管部门提出严防假冒仿冒行为、强化资质认证展示等13项加强“自媒体”管理的工作要求,再度为“自媒体”划红线。
整治自媒体造谣乱象刻不容缓。在新规中,多次强调提及“真实性”,要求“自媒体”对其发布转载的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无中生有,不得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不得以拼凑剪辑、合成伪造等方式,影响信息真实性。尤其是涉及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应当准确标注信息来源。如果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要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者不只是会面临封号停更之类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自媒体”乱象的根源是利用违法违规手段吸引流量、非法牟利,必须依法严惩,阻断其非法牟利途径,切实提高其造谣成本,以儆效尤。我们能看到有关部门加强自媒体管理、保持严管态势的决心。“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从3月10日至5月22日,重点平台累计清理造谣传谣、假冒仿冒、违规营利等违规信息1410900条;《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的出台也是促进舆论生态健康生产、坚决消除自媒体乱象的一记重拳,这些有力举措都将进一步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同时,相关平台也必须各尽其责,把牢关口,让广大受众更便捷地获取高质量的信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