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张全林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强调,畅通诉讼程序,及时提供有效法律救济,切实完善综合治理措施,强化衔接配合,促进网络暴力综合治理,从根本上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网络暴力的危害有目共睹,有效制止制裁网络暴力恶行,全面织牢织密法律保护网络,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网络暴力的特点是“见暴不见人”,发酵快、传播广、伤害重,且涉及部门环节多,在治理和打击层面,往往非一地一部门可善处。强化法治堵漏洞,完善相互衔接的司法体系,构建快速反应协同处置机制,形成合力,是治理网络暴力的必然要求。
对网络暴力治理须形成合力。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围绕“道德建设迈出新步伐,网民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网络风尚更加浓厚” 等目标作出了重要部署,为治理网络暴力提供了方向。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两高”均表示,“对侵犯个人信息、煽动网络暴力侮辱诽谤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追诉网络诽谤、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侵犯公民权利犯罪。”大方向已明确,关键是要细化运作机制,主动出击,做到迅速反应,及时处置,不能满足于造成后果后再去依法追究。
处置网络暴力,重在以快制快。网络暴力案件的共同特点是“快”,案件发生快、网络传播快,不仅引发恶劣社会后果,甚至还带来不良国际影响,客观要求处置上以更高的效率应对。进一步强化监管部门与平台方的有效沟通渠道,有效提升网络暴力应对处置效率,十分必要和紧迫。应细化明确各相关部门、网络平台的职能和协同分工,压实社交媒体平台的法律责任,提高平台自治能力,规范完善网络平台内容审查和恶意话题熔断机制。坚决杜绝网络平台因管理滞后或追求“流量”而放任、引导网络暴力泛滥的行为。
打击与防范并重,紧抓关口前移。注重依法惩治借网络暴力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行为,警示和倒逼平台服务商发挥“治暴”主动性,尽到第一把关人的义务。凡借助网暴取不义之财者,坚决依法追究,让其得不偿失,形成一案记终生、一案警一片的治理效果。同时,要把更大精力下在“治未病”上,明晰网络平台反制网暴义务条款,监督并帮助其提升预防网暴能力,让上线“风险提醒”“发文警示”等功能成为标配,对不当私信和不当评论,要靠适配的过滤技术实行有效屏蔽和隔断。
治理网络暴力需要从道德、法律、监管、技术等多个层面发力,部门、行业组织、平台、企业以及个人等都是责无旁贷的治理主体。加强各方的合作与协同,使监管部门与平台在治理网络暴力的立场和行动上更具一致性,才能提升治理效率、增强内在动力,有效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正常网络秩序。(张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