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6月到2023年5月江苏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情况并发布10大典型案例。
【“零容忍”:环境污染不分大小】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涵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各个类型,涉及长江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等相关领域,既关系到地区生态系统稳定,也关注到了老百姓身边的小事。判罚最重的是“朱某生等23人、某水泥公司非法采矿、串通投标”案,被告以环境治理之名行盗采矿产非法牟利之实,反向恶化当地生态环境。最终,朱某生被判有期徒刑九年,被告单位某水泥公司以非法采矿罪被判处罚金一千万元。
小事则体现对噪音扰民等问题的重视。法院在“周某亮诉某汽车美容店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中,通过实地调查,依法判决汽车美容店限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并在判决书中明确列举了可采取如优化布局、安装隔音等具体措施,还原告住宅安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马杰告诉记者,通过这些案例,一方面有警示作用,严厉打击,让大家关注,尽量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另外一方面,更重要的功能就是宣传教育,起到了指引的效果。
【一年来江苏2028人因破坏环境被判刑】
据了解,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全省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案件6025件。其中,审结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的刑事案件866件,2028人被判处刑罚,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有215人,体现了人民法院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维护国家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决心。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奉铭 章斌炜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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