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6月-2023年5月江苏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情况。这一年时间里,出现了哪些污染、破坏环境资源行为需要警惕,这些违法行为又是怎么处罚的,来看记者从现场发回的报道。
江苏台记者郭奉铭报道:“这里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让人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江苏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一年的时间里,全省法院共审结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的刑事案件866件,2028人被判处刑罚,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215人。此外,今天公布的10大典型案例,涵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个类型,涉及长江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污染防治、企业环境合规整改、大运河文化遗存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等相关领域。”
这些典型案例,既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同样也关注到了居民身边的小事。判罚最重的是朱某生等23人、某水泥公司非法采矿、串通投标案,被告以环境治理之名行盗采矿产非法牟利之实,进一步加剧地质灾害风险,反向恶化当地生态环境,朱某生被判有期徒刑九年,被告单位某水泥公司以非法采矿罪被判处罚金一千万元。小事则体现对小区周边汽车美容店噪音污染问题的重视。法院在实地调查基础上,判决该店限期内采取有效降噪措施,还原告住宅安宁,使司法裁判更好地与社会共识相契合,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奉铭 章斌炜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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