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文件,加快推进农村地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在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方面,要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要增强农村电网的支撑保障能力,提升新建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充电基础设施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鼓励新售新能源汽车随车配建充电桩具备有序充电功能。在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方面,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开发更多经济实用的车型,鼓励企业面向农村地区市场提供优质新能源二手车。此外,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鼓励有关汽车企业和有条件的地方对淘汰低速电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以旧换新奖励;加大农村地区汽车消费信贷支持。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卓越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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