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服务保障群众安全有序出行,同时为广大来锡游客提供暖心、舒心、温馨的文旅体验,无锡公安交警推出若干便民举措。
从即日起,对外地来锡游客的轻微交通违法,开启“只纠正、不处罚”的模式。
轻微交通违法是指对于违法情节轻微、不影响安全驾驶、可以当场纠正的违法,原则上不处罚。
即日起,无锡公安交警对外地来锡游客的以下十七种轻微交通违法采取教育提醒,不予处罚:
(一)不按规定停车。
(二)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三)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四)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六)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前排、后排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八)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未达10%的。
(九)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未在车身后部粘帖或悬挂实习标志的。
(十)驾驶摩托车在手把上悬挂物品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驾驶室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
(十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十三)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十四)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十五)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十六)机件不全的。
(十七)挂车机件不全的。
值得注意的是,交警部门对轻微交通违法实施教育、警告,并不意味着可以无视交通法律法规。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是对自己生命安全最大的保障。
同时要提醒广大市民群众,无锡交警在提供便民举措的同时,也将对影响通行、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从严整治!
文明守法,才能平安回家!
来源:无锡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