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协同协作的座谈会纪要》,进一步规范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将给更多“犯了小错”的企业改过自新的机会,防止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纪要》明确将企业合规情况作为量刑情节纳入法庭审理,企业合规整改合格可以作为酌定从宽情节在量刑建议书、裁判文书中载明。《纪要》还创新性提出对于合规整改合格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免予刑事处罚、判处缓刑的涉案企业、涉案个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探索通过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强化企业合规整改中长期效果考察,旨在通过办案促进企业、企业家队伍健康发展。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奉铭 康健 编辑/赵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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