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部署2023年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2023年04月08日 19:38:48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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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引导和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面向苏北基层单位工作,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印发通知,高校应届毕业生于毕业次年6月30日前,与苏北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实际到岗并连续就业达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分学年确定,补偿标准为每生每年本专科生最高8000元、研究生最高12000元。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王尧 编辑/赵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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