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1日),是新修订的《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施行的第一天,《办法》中明文规定:禁止违反墓区管理规定在公墓范围内焚烧祭品、燃放烟花爆竹。那公墓管理部门对此执行得怎么样呢?
上午8点钟左右,在盐城市福禄园公墓的西门口,一块大大的红色告示牌上写着“塑料花、绢花、鞭炮、焚化物品禁止入园”,墓园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站在入口的外侧,不停地劝导市民。不少携带纸钱、元宝等可焚烧祭祀物品的市民,表示理解墓园的这种规定和做法,放下手中祭祀物品,改换成一盆盆的鲜花带进墓园。
在墓园深处的墓葬区里,已经见不到往年烟雾寥寥的景象,也听不到鞭炮的轰鸣声,墓园里的环境和空气有了明显的改观。在进入墓园的通道边上,墓园管理部门还免费提供茶馓、艾草饼等清明美食,供前来祭扫的市民品尝。
据盐城市福禄园公墓负责人严霞介绍,“今年是新修订的《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实施的第一年,今天也是正式开始实施的第一天,我们福禄园为了创办无烟公墓,专门在东西门外设立了集中焚烧点,引导广大市民到集中焚烧点进行焚烧。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既改变了大环境的环保,也让墓园变得更加美丽和整洁,同时,我们推进了赠送思念黄丝带,还有心灵心诉卡等一系列的文明祭祀方式,引导广大市民能用更多元化、更丰富的一些祭祀方式,来表达对亲人的一种寄思。”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