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广大驾驶员朋友都应当遵循的安全准则。但如果喝了“亏心酒”,巧被他人“碰瓷”,又该如何处理呢?
近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下称“新吴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大车司机被同乡合伙“碰瓷”的案件。四人实施“碰瓷”的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罚。 2022年2月,祝某某在视频平台刷到一则“碰瓷”酒驾者“讹钱”的视频,他顿时心生歹念。在与同乡商某某、梅某某商量此事后,三人一拍即合,决定进行酒驾“碰瓷”。后三人又拉来李某某入伙,借用了李某某的汽车,准备实施犯罪。 经过筛选,老乡老宋进行了四人的“考察范围”。老宋是一名大巴车司机,每天早上都要开车接送工人上下班,同时老宋为人豪爽,酷爱喝酒,有邀必至,逢酒必醉。于是,老宋就这样被选为了四人的“碰瓷”对象。
2022年6月的一天晚上,商某某邀请老宋到无锡硕放的一家火锅店内吃夜宵。吃饭期间,商某某、祝某某一边陪老宋唠家常,一边轮番向老宋敬酒。

推杯换盏间,老宋逐渐沉醉在老乡们的 “浓情蜜意”之中。不知不觉间,已至凌晨,在老宋买完单后,大家酒酣而归。梅某某和商某某跟随老宋回家,在老宋停车的地方附近蹲点守候、伺机而动。
次日早上6点左右,老宋从停车场驾车离开,蹲守了几个小时的梅某某、李某某随即发动汽车尾随老宋。在一处路口等待红绿灯时,后方车内的梅某某一脚油门,就和前面实行的老宋来了个“亲密接触”。

双方下车查看,车辆均是轻微碰擦。虽然事故责任在后车,但梅某某和商某某却十分笃定昨天才喝完酒的老宋此时并不敢报警。现场,梅某某、李某某一边佯装报警,一边作势要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因为昨天喝了不少酒,此时的老宋十分心虚,他主动上前想和对方协商解决。梅某某见状,直接开价2万元,否则必须等交警处理。
最后,经协商,梅某某、李某某敲诈了老宋银1.3万元。 事后,老宋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主动到派出所报案。在得知老宋报案后,祝某某、梅某某等四人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退还了老宋被敲诈的1.3万元。 新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祝某某、商某某等四人结伙敲诈勒索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系共同犯罪,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鉴于自首、退还敲诈钱款、无前科劣迹等情节,对其中两名被告人适用缓刑。
如今,随着道路监控设备不断升级,碰瓷剧本也在不断升级翻新。酒驾“碰瓷党”多为团伙作案,分工明确,专挑酒驾司机作为目标下手,蓄意制造交通事故后,利用他们酒后不敢报警心理,来个狮子大开口,敲诈勒索钱财。在此情况下,很多被“碰瓷”者选择了忍气吞声,破财免灾。本案中,四名犯罪分子通过网络途径学习“碰瓷”方法,筛选合适“猎物”,邀约诱使饮酒,尾随蹲点守候,蓄意制造事故,敲诈勒索钱款。
新吴法院法官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只有不喝“亏心酒”,才能不怕“碰瓷党”。如果遭遇“碰瓷党”,要第一时间主动报警处理,警惕“私了”行为,同时利用好行车记录仪、手机录音等方式,保存对自己有力的证据,不给“碰瓷党”可乘之机。
(来源:江苏广电无锡中心站/徐恺言 编辑/俞思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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