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车辆实时位置信息、轨迹信息,能够反映、识别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该信息与公民行动自由、人身安全等法益紧密关联。一旦泄露,可能对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然而就有犯罪分子盯上这一点,通过非法获取公民停车信息牟利。3月24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犯罪案。两名被告人黄某、李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和三年三个月。
被告人黄某曾因盗窃罪获刑,案发时,他在广东一家从事“赏金猎人”行业的公司工作,根据老板谢某的要求为客户寻找指定车辆。随着客户需求量的增加,靠一个一个给车辆贴 GPS 这种单一方式已无法应付需求。2020年6月起,黄某在网上找到在陕西一家事业单位工作,自学过软件编程的李某。黄某每月支付李某1万元的费用,要求李某制作一款可以绕过各类停车平台安全防护机制的软件,从而批量获取大量停车场里的车辆信息。这些信息后来被提供给上家谢某,谢某再将相关车辆位置信息发送给客户。另外黄某接受谢某的指派,给指定车辆安装定位跟踪设备,并收取谢某给予的报酬。
法院经审理查明,一年多的时间里,黄某通过上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非法获利113万余元,李某非法获利24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李某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定,通过非法手段强行爬取属于公民私密信息的即时停车信息,以及给指定车辆安装定位跟踪设备,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黄某系累犯,有立功情形,当庭自愿认罪,并退出部分违法所得,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出部分违法所得。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鼓楼区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罚金 120 万元;李某获刑三年三个月,罚金 25 万元。 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记者了解到,与案件相关的另案被告人谢某等13人均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判决均已生效。黄某、李某与谢某等人围绕“寻车”业务,分别负责程序开发、数据查询、联系客户、安装定位跟踪设备等,上下游之间环环相扣,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条,在该系列案件审理过程中,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依法对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全链条”人员严厉惩处,有力地保护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记者/孟煦 实习记者/王清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