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发布了《家庭托育点管理试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且收托人数不应超过5人。举办家庭托育点,应符合地方政府关于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申请注册登记。家庭托育点应为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征求意见稿规定,家庭托育点举办者应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无犯罪记录。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卓越 供片台/新华社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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