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印发《镇江市小剧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市小剧场建设顶层设计,推动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方案》明确到“十四五”末,镇江将精心打造30个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运行有序的小剧场,创作推出10部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小剧场精品剧目,深入开展1000场有较高社会影响力、深受群众喜爱的小剧场演出活动。
据悉,镇江小剧场建设将通过“试点先行”+“全面推广”两个步骤分步实施,小剧场剧(节)目以“各地自筹”+“政府整合”两种形式分类统筹派送,小剧场演出以“线下观演”+“线上直播”两种方式同步开展,小剧场运营以“公益运行”+“市场运作”等模式积极探索。
《方案》还附录了试点建设小剧场名单,对小剧场演出活动流程对接、小剧场精品剧目生产、小剧场建设表彰奖励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为镇江小剧场建设提供科学有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