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自3月1日起,徐州市879家定点医疗机构,1918家定点零售药店全部纳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
一、扩大定点零售药店基金支付范围
结合徐州市定点零售药店区域分布及分级管理现状,进一步将B级、C级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
A级定点零售药店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及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特殊病起付标准累计及统筹基金支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B级定点零售药店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及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照A级定点零售药店比例执行。
C级定点零售药店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
二、明确对定点零售药店分级管理的办法,完善分级管理的动态调整
根据协议管理要求和服务管理需要,充分保障药店对参保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基金运行安全,细化明确定点零售药店分级管理条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已纳入A级、B级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设置管理过渡期,2023年7月1日前仍达不到分级管理条件的,降为C级。
三、扩大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基金支付范围
各类定点专科门诊部、定点诊所基金支付范围扩大到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
四、明确定点医药机构纳入门诊统筹后的监管政策
通过日常监管、智能审核和监控、飞行检查等多种监管方式,严厉打击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来源:淮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