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布一批2022年“扫黄打非”典型案例

2023年02月28日 14:50:29 | 来源:常州日报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2022年,常州市“扫黄打非”战线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深入开展“净网”“护苗”等专项行动,严打各类非法有害出版传播活动,累计查办“扫黄打非”案件45起,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5800余册。为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常州市“扫黄打非”办筛选以下7起典型案例,公布简明案情,曝光违法行为,警醒广大市民,呼吁共同维护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案例一:常州某网络科技公司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案

  2021年7月至9月,常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线测试某款手机网络游戏,并通过抖音短视频平台进行游戏推广。经查,该游戏尚未通过审批获得相关游戏版号。2022年1月,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笔记本电脑2台、没收违法所得40305元、罚款282135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该案是跨省协作执法。当事人通过抖音等网络公众平台推广未经审批的网络游戏,违法行为隐蔽,但短时间内产生较高违法经营额和较大社会影响。该案的成功办理,对加强游戏作品版权保护、维护游戏作品市场秩序、促进网络游戏产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案例二:常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限定时间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案

  2021年11月,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发现,常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存在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违法行为。2022年4月,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有关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2021年9月1日起,国家新闻出版署出台规定,要求各网络游戏企业严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间。常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部门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部署要求,依规严查涉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案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案例三:常州某网络有限公司未要求未成年人在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时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案

  2022年9月,根据举报线索,金坛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常州某网络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运营一款网络游戏未要求未成年人在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时使用真实身份信息。2022年11月,金坛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8708.19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负责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该案是“护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该公司未按要求落实相关措施,执法部门根据举报线索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从快从严查办,有助于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案例四:常州“04·08”某视频网站侵犯著作权案

  2022年4月,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某视频网站及APP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当年6月,武进公安分局在重庆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经查,郭某某制作某视频网站及相应APP,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通过程序采集腾讯视频、爱奇艺视频等网站上的视频,经过解析后放置在该视频网站及相应APP上,供他人付费收看。当年12月,武进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郭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92.79元。

  点评:该案是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典型案例。版权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密切协作、追根溯源、有力推进,取得了“当年立案,当年挂牌,当年判决”的突出成效,是推动“两法”衔接、提高执法效能的一起成功案例。

  案例五:某工作室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2021年12月,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市场检查时,发现武进区某工作室有散落的印刷单页和已制作成册的非法出版物37本,现场还有打印机6台,用于打印图书的有2台。经查,该工作室除了在店内招揽业务,同时在拼多多平台注册了多个账号承接网上业务,该工作室并无印刷经营许可证,其行为涉嫌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2022年4月,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作出没收非法出版物、涉案设备、违法所得和罚款1214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我国实行印刷经营许可制度,旨在规范印刷行业经营秩序,确保印刷内容的健康、安全。企业必须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应印刷活动。由于印刷技术革新,网络接单、快印即运成为了目前非法印刷活动的主要特点,也是监管执法部门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之一。

  案例六:周某储存、附送非法出版物案

  2022年1月,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天宁区某门店中摆放的无ISBN编号、CIP编号和版权页书籍,经鉴定属于非法出版物。经查,门店负责人周某在抖音设有账号并销售一些零配件,为满足部分抖音观众需求,周某自行整理打印了该非法出版物,并在买家购物后附送。周某的行为涉嫌储存、附送非法出版物,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其作出没收非法出版物,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公民个体出于自用需求,对信息资料等进行整理在生活中较为常见。但如果将整理、编撰内容进行排版制作并印刷成书(包括电子书)属于出版行为,需要依法申请书号,否则属于违法行为。该类型案件对进一步普及出版、发行相关法律知识具有典型意义。

  案例七:常州“05·14”侵犯著作权案

  2016年3月至2021年5月,徐某、陈某某通过租赁服务器、推广拉玩家等手段,搭建、运营某网络游戏私服,并通过第三方平台收取玩家充值款。经司法鉴定,徐某、陈某某运营的游戏私服客户端与该游戏官服客户端存在实质性相似,通过“登录器通用1.exe”可以正常运行该游戏官服客户端。2021年5月,天宁公安分局抓获徐某和陈某某两名犯罪嫌疑人。2022年11月,天宁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徐某、陈某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35万元。

  点评:该案的成功侦办,体现常州市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推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无缝衔接的工作成效,对今后查办同类案件起到指导借鉴作用。

  为共同构建群防群治“人民防线”,市“扫黄打非”办倡导广大市民朋友:坚决抵制涉“黄”涉“非”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主动监督举报各类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的违法行为。

  全国“扫黄打非”监督举报电话:12390

  常州市“扫黄打非”监督举报电话:12345

  郑雨露 常宣 叶亚俊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