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郁风
(作者郁风,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时事评论人;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重庆一女子声称自己在公司上班一个月,没领到一分钱工资反而倒欠五毛。从其晒出的工资条上可以看到,除了社保,工资因缺卡、罚款和迟到被扣了个精光。该女子称已准备进行劳动仲裁。重庆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出现这种情况应及时拨打人社局电话,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派相应人员进行调查。
面对女子的诘问,公司反而声称“要有点感恩的心”。此事曝光后引发网友一片哗然,有人惊呼“付费上班”真的成为现实,也有人质疑该女子迟到违规过多。该女子表示,缺卡是因为春节期间没打卡;罚款是因为在公司吃早餐、打电话;迟到30分钟扣30块钱,最终被扣了2450元。若依此计算女子迟到近40小时,显然也不太合理。
无论怎样,最终公司将3875元工资全部扣光,都是违规违法的行为。根据《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纵使公司认为该员工对其造成了经济损失,最大扣除款项也不超过775元,除去应缴社保,女子到手工资也应有2624.5元。根据重庆市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后最低工资不得低于2000元(县区)或2100元(城区)。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不支付的,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该公司的行为违背了劳动法,应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而重庆人社局称已与当事女子取得联系,对方表示自行维权。比较下来,自行维权和人社局行政介入相比,花费时间精力更长。一些人面临工资争议后,可能因为不了解或者担忧维权成本高,放弃了属于自己的应得报酬和权利。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和社会加强此方面的普法引导和监督。
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分属不同的流程和单位,无疑,向法院起诉是最后不得已的手段,劳动仲裁也可能需要一定的等待时间。那么,劳动监察部门应该发挥起更严格的作用,比如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应付工资,逾期不支付责令其依规加付赔偿金。
无论是面向劳动者,还是面向用人单位,社会都应该加强普法教育。很多人觉得迟到、违反公司规定被罚钱是理所应当,甚至面对公司种种苛刻、不合理的扣钱制度也不敢声张,这是在法律和心理层面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撑。事实上,用人单位并不具备实施经济处罚权的主体资格,不得脱离法律擅自罚款。如认为劳动者对其造成经济损失,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工资20%,涉及其他经济争议可提起诉讼,而非单方面的扣光工资。
地方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部门也应积极普法、积极亮剑。面对此类严重不合理、不合法的克扣工资行为,应积极、及时介入,必要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如此方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提升广大劳动者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维护公平、稳定、持久的就业环境。
应该说,当前部分就业市场面临用工问题,部分年轻人就业欲望偏低,在某种程度上,也和年轻人担忧权利工资得不到充分保障有关。在这种情势下,严格依法执法普法,降低维权成本,也成为提振就业市场环境的一颗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