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2月15日)从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获悉,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推动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连日来,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监督检查执法,全力落实长江八桥段禁渔禁捕市场监管工作。
在镇江扬中,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渔具销售环节监督检查。对全镇范围内渔具经销主体开展全覆盖检查,对销售电捕鱼器等非法渔具、毒饵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置。 对经营销售水产品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水产经营户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溯,严禁购买、销售长江及支流禁捕区域的野生鱼类。
同时,加大餐饮行业的监管力度,突出对水产品及鱼类的溯源检查,督促经营者不得购买、加工长江野生鱼类;不得售卖江鱼江鲜及相关菜肴;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等均不得出现“江鲜”“江鱼”“长江鱼”等字样,积极引导餐饮行业经营户守法经营,不买不卖不食不虚假宣传长江野生鱼类。
春季是长江流域鱼类洄游繁育季节,也是长江刀鲚非法捕售易发高发期。在南通,南通市禁捕办暗访人员随机查访市区内农贸市场、水产批发、酒店餐饮、水产摊贩,重点查看是否存在“江鲜”的运、销、食情况,了解鱼货来源情况,摸排偷捕线索,确保春季长江渔汛特别是刀鲚渔汛来临之前,织密禁捕网格。目前执法人员已对南通天生港、九圩港大桥售卖摊点,端平桥、莘园、虹桥水产市场进行了暗访,未发现食用、加工、销售江鲜的情况。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杨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