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前印发了《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明确我省行政执法证件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分级监管,并细化了执法证件申领条件和程序。《办法》规定: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应是行政执法岗位公务员或正式工作人员,上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行政执法证有效期为5年,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完成相应学时的执法培训,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办法》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新增行政执法人员粗暴执法应暂扣执法证并进行离岗教育和考核,首次明确追究行政执法机关的责任等。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许宸 李栋 编辑/刘琳)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