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零食的小伙伴对麦提莎牌麦丽素、Royce若翼族牌生巧、nama牌巧克力这些知名品牌一定不会感到陌生,但你是否想过,自己购买的这些零食可能是假的呢?
12月14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下称“新吴法院”)就公开宣判了一起货值近2000万元,通过网络渠道销售假冒知名品牌食品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被告人王某、吴某某等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六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达1000万元。
据了解,2020年10月至2021年11月间,吴某某伙同王某经事先共谋,租赁广东省中山市一处房屋作为加工窝点,由王某负责购进麦丽素、可可粉等原料及外包装,由吴某某负责进购坚果等原料,并雇佣他人为加工窝点负责人,组织工人在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利用低价批量购入的坚果等原材料,灌装成标有“KIRKLAND/柯克兰”“MALTESERS/麦提莎”等注册商标的外包装盒,生产假冒知名品牌商标的混合坚果、腰果、麦丽素、可可粉、生巧、巧克力豆等商品。
生产后,制假人员通过物流代发的方式,将灌装好的商品出售给下游销售商王某某,并招募陈某某担任淘宝网店负责人,负责对外出售这些假冒商品,销售金额高达1817万余元。
期间,下游经销商在明知自己从王某、陈某某处够得的混合坚果、腰果、麦丽素是假冒知名品牌商品的情况下,仍通过淘宝网店、拼多多店铺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合计1179万余元。有消费者买到这些商品,发现可能是假货,就报了警。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吴某某等伙同他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且系共同犯罪。下游经销商被告人王某某伙同他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且系共同犯罪。
根据被告人在案件中的作用及犯罪情节,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被告人吴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相应刑罚。
(来源:江苏广电无锡中心站/徐恺言 编辑/张泉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