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江苏省水利信息中心等单位共同起草的《水情教育基地评价规范》正式发布,有效填补了国内水情教育方面标准规范的空白。
《规范》首次对水情、水情教育和水情教育基地作出明确定义。发布实施后,可有效引导申报和运管单位拓展基地的水情教育功能,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水情教育基地,全面展示本流域、本地区基本水情、水利常识、水利法治等内容,促进水情教育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完善江苏多层级水情教育网络格局。据了解,这一《规范》是全国首个水情教育基地评价地方标准,填补了国内水情教育方面标准规范的空白。《规范》将于12月14日起实施。
作为少数开展省级水情教育基地创评工作的地区,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水情教育基地设立及管理办法》,现已建成国家级水情教育基地6个、省级水情教育基地13个,数量居全国之首,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知水、节水、爱水、护水、亲水活动,有效增进了公众对基本水情的认知,提升了公民水素养。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王鹏 郭奉铭 李栋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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