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等相关工作,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日前,宿迁市依据省政府印发的《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结合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大运河宿迁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以下简称《管控细则》),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大运河宿迁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和景观风貌引导。
《管控细则》明确大运河宿迁段核心监控区是指中运河宿迁段和通济渠(汴河)江苏段主河道两岸各2千米的范围。核心监控区范围以临水边界线为起始线,以道路、建(构)筑物外围界线等为终止线划定。与骆马湖、洪泽湖管理范围重合的区域,以临水边界线分别向外2千米和1千米线为终止线。
《管控细则》通过划定管控分区、加强用途管制、推进国土空间整治修复、引导空间形态与风貌等,实施大运河宿迁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城市人居环境生活品质,展示城市良好风貌,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
据悉,管控分区划定以《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中的“三区”为总框架,明确建成区(城市/建制镇)依据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并将建成区(城市/建制镇)细分为老城改造区、产业园区、特色文旅镇区和现代滨水城区(镇区),予以分类管控。
用途管制方面,《管控细则》要求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要求,鼓励加强生态建设和大运河文化展示,对各个分区提出差异化的管控要求。
国土空间整治修复方面,要求推进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岸线保护、推进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整治,加强高标准农田和绿色生态廊道建设。
空间形态与风貌管控方面,要求结合宿迁“苏北平原水乡”特征、构建“江苏生态大公园”格局要求,对各类岸线建筑风貌提出引导,对各区建筑空间尺度提出细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