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市司法局向社会全文公告了《常州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此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这是全国首次对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专门立法,将有效填补国内该领域上位法的管理空白。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事关安全生产、百姓生命安全大事
起重机械作为特种设备的一种,在使用过程中安全隐患、危险性较大,全国各地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我市起重机械保有量在特种设备中占比较大,且呈持续增长之势。有关部门调查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市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起重机械5.27万台,约占全市特种设备总量的28.6%,主要为额定载重量3吨及以上的各类起重机械。近3年来,我市年均新增各类起重机械约2000台。调查还显示,由于受到作业环境、载荷性能、焊接工艺、材料承载能力以及作业人员等因素的影响,部分起重机械使用环节不同程度存在着安全风险。为此,我市决定通过制定地方法规以严格规范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防范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市司法局立法处相关人士介绍,目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方面的上位法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均为规范所有特种设备的法律规范,对于起重机械的规范则不够全面、具体,存在一些空白。“《常州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是国内首次专门对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立法,将有效填补上位法的管理空白,对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位人士表示。
三位一体,构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常州新模式”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市行业实际情况,依据上位法的相关规定,《常州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重点规范行业安全管理和监督管理,按照“企业是主体,政府是监管,社会是监督”的三位一体基本思路,着力构建我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企业主体,政府领导,部门协同,信息互通,共建共治”的多元共治“常州新模式”。
《办法》立足解决问题,对行业管理和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出台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比如,细化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义务,对使用单位使用合法起重机械、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等做了细化规定,对安全作业距离、安全防护措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等予以明确;对起重机械使用中的应急处置做了细化规定,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些新规定,包括对毗邻起重机械作业岗位人员进行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应急知识培训的规定,补上安全管理漏洞。《办法》还强化了相关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明确使用单位应对地面操作、遥控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起重机械,以减少人员擅自操作起重机械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
《办法》还重点对起重机械属性改变、维护保养、拆卸等进行了规范。在起重机械属性改变要求方面,规定了起重机械操作方式由司机室改为地面操作应当满足的条件;起重机械改为非特种设备时,必须履行告知、注销等手续,杜绝出现部门监管衔接漏洞。在维护保养方面,根据上位法的规定,细化了维护保养的具体要求,推行专业维护保养模式,明确专业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将相关信息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在拆卸方面,对拆卸单位技术能力、安全条件做了细化规定,要求拆卸单位应当合理编制拆卸施工方案,并按拆卸方案实施拆卸作业。
这些条款补上了起重机械日常安全管理中容易忽视的“管进有法条、管出无依据”的管理漏洞,填补了国内该领域多项安全管理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