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网、文汇网等港媒报道,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壹传媒行政总监黄伟强,涉嫌向香港科技园公司隐瞒,在没有按照租契情况下,使用将军澳工业邨一处处所,2人因而被控欺诈罪。经审讯后,黎、黄被裁定欺诈罪成立,法官24日听取辩方求情陈词后,将案件押后至12月10日判刑,在此期间黎智英须继续收押。
据报道,黎智英与黄伟强被控一项欺诈罪,被曝于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19日连同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等人,向香港科技园公司隐瞒,在没有按照租契情况下,使用将军澳工业邨一处处所。黎智英同时面对另一项欺诈罪,被控连同其他人,于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同样未按照契约使用涉案处所。黎智英与黄伟强已于10月被裁定欺诈罪成立。
香港文汇网25日报道称,法官陈广池24日在法庭上提出3个判刑考虑,包括科技园公司的损失、“力高”或“苹果印刷”的得益;黎智英有否违反诚信;控方可申请“取消资格令”,即取消黎智英担任董事资格。
报道称,黎智英的代表律师求情时承认黎智英违约长达20年,但黎犯案不是为了“骗钱”,只是为了“方便安排”,因此程度“不算严重”。法官则质疑,“方便”已属“无形的利益”。
法官表示,虽然本案不是国安案件,但同样受到公众的关注,颁布书面判刑理由、中英文版的新闻摘要都要花费时间,因此最终定在12月10日判刑。
据港媒此前报道,黎智英已因4起非法集结案被判刑,总刑期为20个月。2021年5月他的资产被冻结,市值超过3亿港元。
除了欺诈罪外,黎智英还被控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该案为他余下的最后一起案件。今年9月30日,该案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讯,但由于黎智英当时确诊新冠肺炎入院治疗,未能出庭。3名法官强调,无论如何12月1日都会如期开审。据了解,该案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