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上网课遭遇家暴,“已和解”就结束了吗?|荔枝时评

2022年11月24日 13:54:54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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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土土绒

  (作者土土绒,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一段疑似某中学老师上网课时被家暴的视频引发关注。曝光视频显示,一女子在家中阳台位置面对镜头时,一男子突然冲入画面,双方发生争执后女子被男子掐住脖子。不久,两人在拉扯间离开镜头,随后便听到一阵阵尖叫声。

  根据网友爆料,该事情发生在河南省新密市实验高级中学某陈姓老师身上,当时学校学生便报了警。事后,新密市公安局青屏街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实曾接到关于陈老师的报警,“大概是11月21日早上10:20左右,(陈老师)上网课的时候被人发现遭到了家人家暴”。而警方在出警后了解到,当时陈老师丈夫问其吃饭没有,由于陈老师没有搭理对方,便出现了动手的画面,“他们这属于家庭纠纷,我们在现场也进行了调解,现在两人已经调解好了”。

  事情似乎就这样结束了,但却让人心里极度不安,很多疑问仍亟待解决。首先,因为“问其吃饭没有”没有回应,就可以实施家暴吗?这个解释令人匪夷所思。且不说当时陈老师在上课,的确不方便回应,即使陈老师确实有错,男子在众目睽睽之下,一言不合就对妻子扇耳光、掐脖子,这种做派也令人心惊胆战。视频中传来的阵阵哭叫声,说明陈老师当时也是极其惊恐的。虽然警方表示老师身体无大碍,但这很可能只是侥幸而已。更何况,很多伤害并不表现在身体的伤口上。

  其次,有学生爆料称:“我们老师说,这是家暴第n次了。”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属实?从视频看,该男子似乎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对实施暴力也毫不陌生。那么,警方有没有对其深入调查了解呢?这并不是“多事”,而是基于对家暴问题的规律性认识。根据全国妇联在2015年披露的数据,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会选择报警。而这一次,也不是陈老师本人,而是学生看到施暴现场之后报的警。如果不是这一幕暴露在网课学生面前,或许陈老师仍会选择沉默。

  此外,最重要的是,家暴仅仅属于“家庭纠纷”吗?当然不是。暴力就是暴力,不因为它发生在家庭就能拥有豁免权。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在总则部分就开宗明义:“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因此,把家暴定性为家庭纠纷,试图息事宁人,这种观念不但落后,也不符合现代法律精神。它低估了家暴的危害,很多时候还纵容了暴力的发展。

  两年前,网红拉姆遭遇家暴去世的悲剧曾经引发舆论高度关注。据媒体报道,拉姆曾多次因为家暴报警,有民警视之为家庭纠纷,除了警告男方不要动手之外,认为自己“能做的也很少”。那么,相关部门对于家暴真的无计可施吗?当然不是。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此外,法院可视情形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继续实施。当然,如果暴力行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等后果,那就涉嫌犯罪,更应依法惩治。

  除此以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都“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因此,或许当事人确实“已和解”,但我们仍然想知道,他们是如何和解的?相关部门是否将事实都调查清楚了?将事件定性为“家庭纠纷”,有没有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性?与之相对的是,陈老师的学生们的表现令人十分欣慰,他们第一时间报警,并表示“希望大家不要把这件事情当成八卦,而是真正关心女性的处境”。可见,小小年纪的他们,不光具有正义感,而且对家暴等社会问题已经有了理性的认识。这样的孩子,让我们看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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