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场部门给予新经济市场主体“预警观察期” 一般违法可容错将带来哪些变化?

2022年11月16日 15:57:12 |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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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11月16日消息(记者钱成 江苏台记者索浩阳)近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对数字经济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出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十项举措。其中,对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新经济模式市场主体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合理的“预警观察期”,期内“无事不扰”,同时,创新信用修复机制,推行免罚轻罚事项清单,这一系列的举措将带来哪些影响。

  《实施意见》提出,对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新经济模式市场主体,给予合理的“预警观察期”,在“预警观察期”内实行“无事不扰”。对非因生活消费需要多次购买或接受服务产生的职业打假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审慎的分类监管处置措施。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经济探路前行,需要宽松的市场环境。目前对于“预警观察期”没有固定时限,以企业初创发展的1-3年为主。“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最难的是初创时期,对于新经济领域企业初创时期的、无意间发生的、非恶意为之的一般违法行为,只要不触碰底线,可以给予合理的‘预警观察期’,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空间,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为企业创造自由、宽松的生长环境。”

  负责人指出,“无事不扰”不等于“无事可做”。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相关监管部门要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难题,规避不必要的风险。“相关监管部门应出台对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新经济模式涉及市场监管职责范围的一揽子市场主体合规指引清单,引导市场主体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快速识别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主要风险点,对经营风险点实现自我优化、自我监督、自我堵漏。”

  《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新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专项检查外,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强调,虽然大力支持初创企业发展,但并不意味着无底线的纵容。“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坚决守牢底线,对触犯安全、质量底线,严重危害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对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等,违法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格依法处理。”

  对于此次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的举措,多位在南京创业的人员表示支持。

  某位创业者表示:“这项政策我觉得挺好,因为一些涉及新领域的企业,如果一开始就管理比较严,可能不好经营下去,所以像这样给他们一些空间,实际上是很有必要的。”

  另一位创业者说:“这个制度对新生企业来说还是有一定推动作用的,因为有些企业刚开始不懂得去学习这些规章制度,会在经营过程中逐渐完善,希望政府加大对新生企业的扶持力度,让我们把企业办好办下去。”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苏培科表示,《实施意见》中提到的“预警观察期”和“无事不扰”的举措,对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苏培科说:“‘预警观察期’和‘无事不扰’至少明确了市场与政府的管理边界。无论是对于企业还是平台经济、市场主体来说,都会有更多的尝试和容错空间。一做错事就打压,对于经济发展是不利的。所以我觉得《实施意见》具有一定包容性,对企业的发展,包括对于整个营商环境的理解更加深入。”

  苏培科指出,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政策的引领,同时也需要公平公正的执法来维护。

  “目前实施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整体初衷都是在鼓励经济发展,帮助市场主体健康成长,有利于消费者以及市场的良性运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的尺度掌握是否一致,到底应该怎么去把握?我觉得留意这些细节,会让好的意见、政策更加顺利地实施。”苏培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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