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助力稳定经济基本盘和保障改善民生,日前,江苏多部门联合出台相关举措,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
在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上,江苏将继续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进县乡、进园区、进机关“三走进”,推进车辆销售、充电设施、金融服务、维修保养、优惠政策、直播电商“六下乡”。同时,补齐县城、乡镇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布局和建设,缓解节假日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
在促进二手车流通方面,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全面落实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等便民措施。此外,江苏还将积极促进二手车出口,推动获批城市优化二手车出口服务监管,稳步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
在鼓励汽车更新消费方面,江苏鼓励各地出台推动老旧车辆退出奖补措施,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
此外,江苏还要求丰富汽车金融服务供给,支持扩大县域地区汽车消费市场,推动消费金融服务下沉,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沈杨 亓晨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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