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段及其危害,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重点打击六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常州新北法院一则案例收录其中。

这起案件发生在2020年,被告人徐某和周某等人谎称自己公司从事纪念币、玉石、书画作品等“藏品”销售。通过在公司周边区域派发传单进行广告宣传,采用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到公司,诱骗被害人购买所谓的“藏品”,涉案金额巨大。
常州新北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庭庭长邹玥说:“被告谎称购买公司‘藏品’可享有国家补贴,虚构公司所销售的‘藏品’系限量供应,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价值及短期升值空间,且所售的‘藏品’升值后可由公司提供途径帮助被害人转卖出售实现盈利等事实,涉案诈骗金额379万余元。本案40余名被害人中,大部分是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
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其他人员也被判处刑罚。近年来,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时有发生。法院在此案审结后,特别以案件为原型,改编成普法动画片《引狼入室》,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常州新北法院综合办主任史璞頔说:“用生动活泼的形象和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老年人防范意识。在此,我们特别提醒老年朋友,投资消费要冷静。特别是要谨防所谓‘高额返利’‘高价回购’等宣传,防止陷入骗子的套路。”
(凡星 王成 黄元 张萌 供片台/常州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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