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28日从市生态文明(低碳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镇江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出台。《规划》从明确行动路径、设立目标指标、谋划重点任务、强化保障措施四个方面,为我市“十四五”期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指明方向。
市生态文明(低碳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划》在系统分析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现状和面临机遇挑战的基础上,具体谋划了“十四五”期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明确了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到202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完成江苏省下达目标,天然气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1.9%,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65%。”“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5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用水总量不超过30.65亿立方米,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6。”《规划》在深入分析我市气候变化基本情况,总结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设立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和适应气候变化综合能力实现提升总体目标,同时构建符了总体指标、低碳产业、能源领域、交通领域、建筑领域、适应气候变化和生态碳汇7个方面共16项具体指标体系。
《规划》还从科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夯实适应气候变化基础、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管理水平、强化低碳技术创新支撑、加强对外合作交流5个方面重点谋划21项具体任务,包括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加强适应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衔接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