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 11月起执行

2022年10月25日 16:42:49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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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获悉,为更好满足参保患者心理治疗的临床需求,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江苏省医保局日前印发通知,明确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自2022年11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执行。 

  《通知》明确了“心理治疗”项目内涵,是指“接受规范化心理治疗培训的精神科医师或取得心理治疗专业技术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在适宜的独立治疗空间,针对符合心理治疗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应用规范化的心理治疗技术和个体化的治疗方案进行心理治疗,消除或缓解患者心理障碍表现。每次不少于60分钟”。

  

  《通知》将“心理治疗”项目医保支付类别调整为“乙类”,医保支付标准为:全省执行三类、二类和一类收费政策的定点医疗机构“心理治疗”项目医保支付标准,分别为每次200元、180元和160元。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心理治疗,实际收费低于或等于医保支付标准的,由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其中,个人先行支付比例为20%;实际收费超过医保支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患者负担。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浦沫瀚、周雷 编辑/孙樱)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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