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刘先生和刘女士急匆匆地来到宿迁公证处咨询活体器官捐献公证事宜,二人系姐弟关系,今年不到三十岁的刘先生患有肝硬化,急需做肝脏移植手术。
经了解,通过检测比对,刘先生的姐姐符合肾脏移植条件,成功概率很大。然而就在准备做移植手术时,医院告知:做肾脏移植手术要办理公证,患者需办理活体自愿捐献肾脏声明公证、自愿接受活体肾脏移植声明公证及双方亲属关系公证。因刘先生的病情严重,刻不容缓,因此姐弟俩非常着急。
了解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同时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宿迁公证处特别安排单独办理。公证员就当事人关于捐献与接受活体器官的意思表示,以及其他涉及公证的事项,向刘先生和刘女士进行了询问,并对他们的身份及与姐弟的亲属关系进行了审核。为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有关亲属活体器官捐献公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公证员还向刘先生和刘女士告知了有关器官捐献的法律规定,并就声明书载明的内容向当事人进行了阐释。
鉴于刘先生患病多年,一家经济困难,宿迁公证处协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免除了全部公证费用,为贫困家庭送上了温暖。同时考虑到器官捐献就是和时间抢生命,宿迁公证处启动“绿色通道”,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方式,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即制作相关文书,送审批、盖章,当日即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实现了“最多跑一次”,为生命接力。
近年来,宿迁公证处积极探索公证与法律援助联动,对需要办理公证事项的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援助,让公证工作彰显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