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调整2022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2022年10月08日 19:49:20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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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发布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具体标准为,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89元,二级257元,三级240元,四级235元。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6.13%增加,调整标准不高于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额。

  护理费每人每月增长4.58%。调增后,各市生活完全、大部分和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若分别还低于3745元/月、2996元/月、2247元/月的,调整至此标准。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按规定,去年12月31日前享受工伤待遇的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待遇,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经审批享受待遇的从7月1日起按新标准执行。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浦沫瀚 康健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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