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杭州建德市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常住居民,对生育三孩家庭给予购房款3%的补助(三孩为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A类规上工业企业法人购房作为员工福利房,团购最高优惠可达12%——企业法人购买5套及以上给予购买房产总价5-7%的让利优惠及购买房产总价5%的政府一次性购房补助。
《通知》称,个人在建德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并在所购商品住房具备办理产权证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交购房消费补助申请,给予购房款1%的补助。单套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在所购商品住房具备办理产权证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交购房契税补贴申请,给予购房者已缴纳契税80%补贴。补助金额以实际缴纳的契税地方留存部分为上限,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以上两项补助可累计享受。购买二手住房的,比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标准,享受40%的补助。
对非建德户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万元/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对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且是建德市常住居民,符合二、三孩家庭群体条件。生育二孩家庭给予购房款1%的补助(二孩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生育三孩家庭给予购房款3%的补助(三孩为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2022年2月1日以后在建德市就业并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不含补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8年以上,在建德市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补助1万元,每满1年增加1万元,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2021年度亩均绩效评价为A类的规上工业企业,经认定的工作满一年(以在建缴纳社保满一年为准)的正式在岗人员,五人及五人以上联合在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开发商让利总房价5%的优惠,并在企业骨干员工享受开发商让利的基础上,政府和员工所在企业按1:1比例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每套补助最高各不超过总房价的5%,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21年亩均绩效评价为A类的规上工业企业以企业法人为产权所有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作为企业自身的员工福利房,按购买套数(原则上一次性购买5套以上,含5套)给予购买房产总价5-7%的让利优惠及购买房产总价5%的政府一次性购房补助。涉及该优惠购买取得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企业在列入重点上市培育、挂牌、兼并重组,或股改后做大、做强、做优过程中,对企业享受扶持额度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购买新建商品房。
《通知》明确,同一补助对象适用多项补助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同一补助对象只补助一次;商品房涉及多个产权人的,补助政策按套落实。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政策期限内如上级对有关政策作调整的,以调整后政策为准。如出现恶意骗取补助资金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